如果有股东愿意到店里去上班,那么不是谁想去就能去,首先是看能力是否匹配.如果完全不具备管理能力的人,跑去管理员工,这不是去管理,而是去捣乱;没有营销能力的人,跑去负责宣传,同样是一件徒劳的事情。
因此,股东是否参与管理,必须要根据店内的职位需求来定,而不是看谁愿意。
真正懂行的餐饮创业,一定是根据餐饮三要素来选择合作伙伴,以确保每个股东的“有用性”,但是对于绝大多数不懂这个道理的餐饮创业者,他们的合作已成既定事实,那怎么办呢?那就坐下来商量和沟通:能者上!
什么意思呢?股东投入资金都是想获利的,因此,大家本着为大家共同利益的角度来商量:
哪些人具备餐饮经营所需要的能力,哪些人不具备,具备某方面能力的,才能去负责那方面的工作,不具备这方面能力的,就安心的当个纯投资人,不要到店里去瞎掺和。
但是,每个股东都必须要接受如下的事实:参与店里实际工作的股东,必须按照职位同等收入水平给予“劳动投入回报”。
现实中,很多人会以“股东该做”作为理由,让参与店里实际工资的股东白干活,这是错误之极的做法。
也有的餐厅,只愿意给参与店内实际工资的股东以象征性的收入,不管在开始大家谈得怎么好,对不起,在后期一定出问题,因为,付出多寡一定带来心态的不平衡。
因此,作为餐厅的股东,必须把“资金投入获利”和“劳动投入获利”区分开来:
1、只出钱不参与管理的股东,就只能获得股东分红;
2、既出资,又参与店内管理的股东,必须在股东分红之外,获得市场同等职位的劳动收入,这是他们劳动付出应该获得的回报,没有任何理由去让别人白付出,除非他们自己主动放弃。
在开始创业时,大家都是奔着“一定盈利”的期望值和目标投入的,在开始大家不计较劳动付出。
但现实情况是只有很少一部分餐厅可以实现盈利,绝大多数餐厅都活不到盈利,而那些在店里付出的股东,如果白干的话,那岂不是太惨了?他们相当于既亏钱,又亏人!完全不公平。
在餐饮创业中,不管是股权结构,还是劳动付出,一定要遵循“合理法则”:只有合理的才能长久,不合理的东西,只能是暂时存在。
而遗憾的是,在餐饮创业中,很多人做了多年餐饮,却连很多基本的“合理性”都不知道,所以失败率居高不下,也就不奇怪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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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语
最后,需要特别强调的是:股东想要参与管理,必须能力匹配,而且必须全职投入。
如果股东自己不具备能力,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和耐心,仅仅只是想多拿一点收入,一定要参与店里管理。有这样的股东,餐厅的结局也就可想而知。